通常情况下,车辆行人应当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但在某些交通繁忙时段或遇有特殊情况,交警会到现场指挥交通。
出于对具体情况的考虑,交警的指挥有可能与信号灯指示不一致,这时车辆行人应当以交警的指挥为准。
交通信号灯与停止线的距离是多少
一、交通信号灯与停止线的距离是多少
1、交通信号灯与停止线的距离最多五十米。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1.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2.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二、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什么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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