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离婚是不需要提前预约的。为保险起见建议提前电话联系民政局,也可以去民政局官网咨询。具体情况根据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的业务量决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当事人申请离婚的,应当准备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一、协议离婚具体程序是什么
协议离婚的程序,具体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
2、受理申请,男女双方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从第31天到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
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办理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准备以下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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