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报债权向谁申报?
时间:2023-06-20 22:33:19 46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满足的条件为:该债权是在债务人破产之前存在的,该债权是合法有效的等,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还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一、债权人没及时申报破产债权怎么处理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还可以申报。但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二、请问一下破产债权申报的期限是多久啊?

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

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管理人应当根据人民法院发布的破产申请公告中载明的申报期限作为该案件中最终的债权申报期限,

如债权申报期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债权申报期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管理人应当在人民法院公告的申报债权的期限和地点,接收债权人的债权申报材料。需要注意的是,破产债权的申请是必经的程序,

且只能在有限的期限内进行破产债权的申报,需要书写破产债权申请书。

三、在债权申报期内未申报债权的能否补充申报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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