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已履行完毕的合同属于可撤销情形是可撤销的,具体情形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的情形;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的情形;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的情形;重大误解的情形;法定其他情形。
民法典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包括: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
2、一方通过欺诈手段,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订立;
3、第三方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违背真实意愿订立;
4、一方被胁迫而违背真实意愿签订;
5、一方处于危困状态或丧失判断能力时,另一方利用该情形签订不公平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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