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有立案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一方离婚起诉立案后有效期是多久?
三年。只要没过诉讼时效是可以的。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个诉讼时效问题,通常诉讼离婚适用简易程序,法院一般在正式立案之后的3个月内出结果,某些离婚案件案情比较复杂,证据比较多,可能超过3个月的审理时间,法官可以在最好一天做出转化审理程序的规定,由简易程序一个人法官审理,变为普通程序3个法官审理。
第二个时效问题是6个月,普通程序,3个法官审理的时间是6个月,从立案之日起算或者从决定转化普通程序之日起算,如果案情比较复杂,可以申请延期一个月。一般来说,立案案件都可以在6个内审理完毕。
第三个时效问题是15天,15天的时效分为2个部分,一个是收到离婚起诉状之后,有15天的答辩期,可以在15天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给法院。另一个是上诉期15天,在接到一审法院的判决书之后的15天以内,判决书处于没有生效状态,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上级法院提交上诉状,从而将案件移交到二审法院重新审理,如果超过15天,任何一方均没有上诉,那么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通常来讲证据的举证期限是1个月,可以延长到开庭前,但是在上海法院实际处理中,有不少证据都是当庭提交的,虽然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但是也没有办法,法官可以给与15天的答辩期,庭审后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我们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首先应当注意的是相关的离婚诉讼的条件以及程序等问题,其次我们还需要注意在离婚诉讼的时候维护自身的财产权益等。
《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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