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夫妻之间签订青春损失费协议的,协议离婚时男方将放弃主张财产的权利,作为给予对方青春损失费的协议。那么只要男女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放弃财产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其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行为没有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此时,该协议合法有效,给予保护。
离婚青春损失费有什么依据
1、从法律的角度看,离婚青春损失费是没有被直接认可和支持的。青春损失费是一个民间发展而来的词,是离婚的人因为自己心灵受到创伤,认为自己在婚姻中处于劣势地位并且付出比对方多,希望在离婚的时候获得经济上的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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