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宝鸡市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11月4日修订)
第五十八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除具备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种子进出口许可。从境外引进农作物、林木种子的审定权限,农作物、林木种子的进口审批办法,引进转基因植物品种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修订)
第二十九条从事菌种进出口的单位,除具备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外,还应当依照国家外贸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从事菌种进出口贸易的资格。
第三十条申请进出口菌种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进(出)口菌种审批表》,经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依法办理进出口手续。
二、宝鸡市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办理材料
1.进(出)口食用菌菌种审批表;
2.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进出口贸易资格证明;
5.食用菌品种说明;
6.进(出)口合同;
7.批复文件。
三、宝鸡市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全文4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