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儿子女儿的继承权是一样的,有特殊情形的除外。儿子和女儿都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女儿有父母继承权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依据,“男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也就是说,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女儿是已婚还是未婚,都享有平等的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男尊女卑、男尊女卑封建思想的影响,剥夺女儿继承权的案件时有发生。如有的家长认为已婚女儿是“泼水”,不承认已婚女儿的继承权;有些兄弟姐妹不允许已婚姐妹继承父母的遗产。这些都是违法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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