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没有交付借款是否生效
要分情况。借款合同是不是签订了就生效需要看借款合同的类型,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个人与个人),签订合同后,还需要出借方交付借款,借款合同才算生效;如果是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公司与公司之间、个人与公司之间),签订的时候就生效,不需要以借款实际交付为生效条件。当然,如果双方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于上述借款合同的成立特点,在自然人借贷法律关系中,作为出借方,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需要留足自己已经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的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记录、收条等能够留痕的交付方式,尽量避免使用现金。如果必须使用现金,则最好打一张收条,或者在借款合同当中补充说明已经将借款通过现金的方式交付给借款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二、未签借款合同可以作为债权凭证的材料
没有签订借款合同,这些也可以作为借贷凭证:
(一)收据。
(二)借条。
(三)欠条。
(四)汇款凭证。如汇款单、银汉汇款记录,可以证明汇款事实,但不一定能作为债权凭证,具体由法院判断。
三、没有签订借款合同的补救措施
(一)争取与对方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书
借贷双方签订还款协议书,主要就还款事项协商好。还款协议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借贷双方的身份信息;
2、还款内容,如还款金额、还款期限、利率;
3、让借款人提供担保,或者第三人作为保证人,都需要订立条款;
4、双方的义务;
5、违约责任;
6、双方签名、日期。
2、搜集上述讲到的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
(二)此外,实践中还可以积极从以下方面的证据来佐证:
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2、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3、保留的借钱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等电子数据。
4、保留的银行转账凭单。
凡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相关客观材料都可以算作是证据,如书证、物证、影视证据、电子证据、证人证言等。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