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跨市不能使用。
一、医疗保险是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管理的,医保卡上的资金是由各县市区根据参保人员缴费情况进行划拨的,如参保人使用了医保卡看门诊或购药,由各县市区和银行进行结算。所以,医保卡不能跨市使用,医保卡只能在其定点的门诊、药店使用,不能和市直的定点门诊、药店混用。如住院使用是可以的。
二、查询社保办理情况有以下三种方法:
1、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过输入自己的社保编码、密码、验证码查询。
2、通过去当地社保局以及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这两种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3、携带身份证、医保卡或者社保卡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三、医保卡住院的报销流程如下:
1、参保人如果要报销的,那么可以携带医保卡到定点医院就诊经过医生的诊断后,可以开具入院证明。
2、参保人得在医院窗口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并先自行垫付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用。
3、报销的材料包括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医保卡、病历本、入院证明、检查报告跟资料原件到当地社保部门报销。
社保卡在省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都可以刷卡消费
目前,社保卡主要功能有:身份认证、社保缴费、待遇领取、医保结算、金融功能等,以后还将开通信息查询及扩展其他应用,逐步扩展到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事务领域,例如就业登记、村居服务平台自助终端、住房公积金发放、工资发放等。“目前,正在推广省内异地用卡,即在省内(除深圳市、汕头市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都可以刷社保卡消费。”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人社部日前也发布《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明确,社保卡将加载支付功能,支持各类缴费和待遇享受应用。同时,将与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建设统一、开放的医保结算数据交换接口,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支持相关机构开展网上购药等应用。可以说,社保卡的功能应用将越来越广泛。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登记、门诊结算时,统一使用社保卡进行个人参保身份确认;对已领取社保卡并激活启用的人员,将每月应发放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拨到社保卡的社保账户;城镇职工退休的养老待遇和城乡居民的养老待遇则划拨到社保卡的金融账户。因此,暂未领取社保卡的人员,无法进行住院费用即时报销结算和门诊结算;而领取社保卡而没有激活启用的人员,可以进行住院费用即时报销结算和门诊结算,但无法正常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或领取退休养老待遇。市民激活社保卡和社保卡金融功能的积极性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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