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的别除权什么意思
时间:2023-06-06 16:34:30 40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破产的别除权什么意思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债权设有担保物,在债务人破产过程中对特定担保财产享有的单独、优先受偿权利《破产法》第32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3条也明确规定: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此项权利在破产法理论上称之为别除权。

二、企业破产案件管辖法院是哪里

1、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债务人住所地,根据司法解释,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当企业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时,应当以后者为准。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2、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按如下原则确定:

(1)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3)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司法解释,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或者将本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及下级人民法院需要将自己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交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39条的规定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因特殊情况需对个别企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作调整的,须经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公司欠薪可以申请破产吗

公司拖欠的工资是公司的债务,欠工资可以申请企业破产。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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