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书写:
1、应明确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贷款金额要写清楚,包括大写和小写;
3、明确贷款期限,包括贷款起止日期和明确的贷款期限;
4、还款的具体年月日要写清楚;
5、贷款利息要写清楚,年利率或月利率要明确,最终贷款利息总额要约定;
6、应明确贷款本息偿还的日期和付款方式;
7、借款人应亲自签字、手印或书写。
借据书写时用语要准确
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笔者碰到很多人这么写借条:“A借B壹万元”,从字面上分析让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钱还是B借了A的钱呢其实写清楚并不难,比如可以写“A借给B壹万元”或者“A向B借壹万元”就不会产生歧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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