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并的操作程序是:
1.企业通过与财务顾问合作,形成兼并战略;
2.结合目标公司的资产质量等选择兼并目标;
3.与目标企业进行谈判,确定兼并方式、定价模型等;
4.兼并后,对目标企业的资源进行成功的整合和充分的调动,产生预期的效益。
一、股权转让和并购有什么区别
二者的主要区别:
1、股权转让是单体行为,并不能一定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兼并收购是一个整体行为,要达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2、收购是原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收购公司股权,而股权转让有股东之间的转让和向原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方转让公司股权,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区别就是后者的税要略高于前者。
股权收购是个程序说法,收购的形式可以通过股权转让进行,办理的程序基本差不多,税收方面也是基本相同的,股权收购要注意对被收购方的债务及其他股东履行优先权做事先准备。
二、公司合并和收购的区别
一、合并所谓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具体包括吸收合并(merger)与新设合并(consolidation)两种。二、收购收购(acqisition)通常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另一家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具体来讲,依据划分的标准不同,可以分为横向收购、纵向收购与混合收购等多种类型。三、兼并兼并,则情况比较复杂。因为在我国公司法中,并没有明确界定这一词汇,并且在实践中常常出现混用的情况。因此,对于它是不是一个法律概念的问题争议很多。在我国,兼并有时与吸收合并同义,有时又与收购相同。具体来说,目前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包括:1.承担债务式兼并;2.购买式兼并;3吸收股份式兼并;4.控股式兼并。四、并购并购的涵义则更为广泛。它是指涉及目标公司控股权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因此企业并购的过程实质上是企业权利主体不断变换的过程。兼并与并购两者相较,仅仅是语意表达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前者强调行为,而后者更重结果。并且两者都是经济学词汇,而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
三、国有资产处置必须评估吗
国有资产处置必须评估。
需要进行评估的国有资产如下:
1、资产拍卖、转让。指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有偿转让超过百万元或占全部固定资产原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的非整体性资产的经济行为;
2、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
(1)企业兼并。指一个企业以承担债务、购买、股份化和控股等形式有偿接收其他企业的产权,使被兼并方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
(2)企业出售是指独立核算的企业或企业内部的分厂、车间及其它整体性资产的出售;
(3)企业联营是指国内企业、单位之间以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投入组成的各种形式的联合经营;
(4)股份经营是指企业实行股份制,包括法人持股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不上市)企业和股票上市交易的企业。
联营、股份经营的企业进行资产评估时,应对联营及合股各方投入的资产进行全面评估。
3、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4、企业清算。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宣告企业破产,并进行清算;或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改组、合并、撤销法人资格的企业资产进行的清算;或企业按照合同、契约、协议规定终止经济活动的结业清算;
5、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