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必须报警的情形有:(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四)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五)当事人不能自动移动车辆的。
什么情况下交通事故必须立即报警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保护现场并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第1、机动车无号牌、无机动车交强险保险标志或无检验合格标志。
2、驾驶人现场不能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5、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一方当事人逃逸的。
6、发生事故的机动车在中山市外的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的。
7、事故当事人发现对方有故意撞车或持有假牌、假证嫌疑的。
8、事故造成任何一方财产损失超过2000元或造成人员伤亡的。
9、发生事故的车辆碰撞痕迹不吻合或有其它骗保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原文如下: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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