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买房、修房、租房以外的住房消费情形,深圳职工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
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付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除购买住房、支付房租、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贷款本息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住房之外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
提取条件
1、购买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情形应当发生在职工按照《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后。
2、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
备注:同一时间段是指职工上次办理提取业务至本次申请办理提取业务之间的时段;未办理过提取业务的,同一时间段是指职工本次申请办理提取业务之前的所有可提取月份。
3、用于支付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除购买住房、支付房租、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贷款本息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住房之外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
提取材料
一、自助办理公积金租房提取所需材料:身份证和公积金联名卡
二、银行柜台办理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提取流程
深圳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自助提取流程
第一步:签订自助协议
首先签订公积金自助服务协议: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办事指南
如果已经签订自助协议,可以略过此步骤。
第二步:选择自助提取方式
*选择网上提取:
1)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
2)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的“支付房租提取”→(根据界面显示)核对信息无误→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办结业务(业务受理后一至两个工作日内)。
*选择电话提取:
拨打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助提取电话0755-12329提取。
*选择自助终端提取:
前往**建-行、招-行、中-行自助终端用公积金卡完成提取。
二、银行柜台提取流程
1、通过公积金中心自助服务平台申报并预约
2、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予提取的决定;不予提取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理由。
3、准予提取的,提取申请人到公积金缴存提取网点的柜台办理提取业务,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
提取额度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30%,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温馨提示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3.职工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后可通过自助渠道办理;
4.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以公积金中心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等规定审核的额度为准;
5.职工可凭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密码”在发卡行自助终端办理提取预约业务(支持跨行预约,目前暂开通建-行、招-行、中-行自助终端公积金业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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