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并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那么就应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线路。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一、工伤事故有哪些
工伤事故包括:从事本单位日常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工作发生事故;工作环境造成职业病;工作时间和区域内造成意外伤害的或突发疾病造成死亡事故;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事故;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伤害事故;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事故。
二、下班聚餐途中被撞可以认定工伤吗
这要看与职业劳作之间是否有必然的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是在虽然个人有自由选择居住地点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下班后前往任何处所的行为均属职业保障的范畴。
全文5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