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需要证明亲属关系,只可以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生证明原件,父母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当地公证部门办理亲属公证。现阶段,公安部门不再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对于父母跟本人在同一户口簿上面的,公民可以直接提供户口簿原件用于证实亲属关系;对于父母跟本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面,户籍部门无法查询到亲属关系是有权不给予开具户籍证明,因此公民只可以带上父母身份证原件,本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出证明原件等资料到当地公证部门办理亲属关系公证。
如何证明母子关系
如果证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从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中任选其一代替证明信:如果您以前办理过出生公证或亲属关系公证,可以提供原出生公证书或亲属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如果《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内容缺项、涂改、填写字迹不一致,《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不能作为唯一证据使用,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您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作为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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