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
(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五)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一、提起离婚诉讼的主体要具备哪些要件
提起离婚诉讼的主要要件:
1、提起离婚诉讼,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其他第三人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起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提起离婚诉讼;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一份离婚诉状和副本。起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相关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清单,包括房地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提交能够证明其与被告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
7、原告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证据有哪些?
要求增加抚养费证据具体如下:父母双方身份证明、子女年龄证据、孩子的生活费增加的证据等。法定增加情形为:原定的抚养费数额超过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证据证明应当增加等。
三、离婚协议生效后抚养费可以变更吗
当事人可以在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费,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和对方协商变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变更。有证据证明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等其他证据证明应当增加;对方有能力支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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