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坐牢,当事人可以离婚的方法如下:如果双方可以达成离婚协议,服刑期间家属会见的时候夫妻双方可以签订离婚协议,经女方向民政局申请,由民政局工作人员到监狱为服刑人员及其妻子办理离婚证;如果是起诉离婚,向其户籍所在地法院直接提起离婚诉讼,立案后,法官前往监狱开庭,与服刑人员离婚可在原告住所地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进行调解,对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法判决离婚。
单方面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结婚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如果无法提供结婚证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打印一份婚姻关系证明;
2、身份证,证明你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主体;
3、如果有孩子需要确定抚养权,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
4、有财产或者债务需要划分,则需要提供财产或者债务的证据。
离婚对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离婚对方不同意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调解的结果如下: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对方同意当事人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当事人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当事人仍坚持要求离婚而对伐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十、关于服刑人员的婚姻登记问题
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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