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事依据:
《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关于大额医疗保险规范用药的通知》(武劳社医[2007]12号)
2、办事程序:
每月10日前(逢节假日延至15日)将上月大额申报资料送至大额办。
3、须提交的材料:
凡申报大额保险费用须统一使用"武汉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理赔资料袋",同时上报"定点医院大额医疗费用申报明细表"(电子版及手工版各一份)。
资料袋封面各栏目一律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晰端正;申报明细表须加盖公章。
住院资料袋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IC卡(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医保结算清单(表38)、首次病程记录(复印件)、出院记录(复印件)、长期医嘱(复印件)、临时医嘱单(复印件)、住院医疗收费收据(原件)、门诊资料袋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IC卡(复印件)、医保结算清单(表38)及收据原件.
注意事项:
①院费用须提供汇总清单
②门诊费用也须提供医保结算清单(表38)及收据原件
③门诊用药应标明每种药品的单价及规格
④凡进行放射治疗均须提供放疗治疗单。重症病人需要提供重症病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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