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农同志:
收到您在北京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地办字[2001]37号文《关于对北京地铁“八通线”工程给予政策性优惠问题的请示》上的批示后,我委即进行了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和我们的意见报告如下:
继地铁复八线工程之后,我市又相继开工建设了北京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工程(城市铁路)、地铁五号线工程和地铁“八通”线工程,前三期工程由市政府办公厅相继发布了给予政策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轨道交通项目通过享受优惠政策,降低了投资,简化了手续,给工程施工带来了很大方便,其中2001年2月27日京政办函[2001]12号文《关于给予北京地铁五号线工程政策性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是闫仲秋副秘书长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经几次协调形成的,具有可操作性,建议也给予地铁八通线工程同样的优惠政策。同时明确给“十五”期间计划开工建设的地铁四号线、九号线、地铁春颐线、地铁望京支线也给予同样的优惠政策。
以上妥否,请示。
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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