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二手房交易流程具体如下:
(一)查询房源、发布房源。
(二)实地看房:卖方出示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三)签订《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契约》:卖方带房屋产权证、土地证、身份证明等;二手房买卖契约5份。
(四)办理贷款手续:买方准备贷款资料、卖方准备房产证明。
(五)办理交易过户:买卖双方亲自前往房产局办理,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办理交易过户时,买方需向卖方支付房屋首付款,过户同时买卖双方需缴纳相应税费,卖方需提供原购房发票。
(六)办理土地证过户:买方可单独办理,要准备新产权证、旧土地证、二手房买卖契约、买方身份证原件。银行放款到卖方账户。
(七)户口迁出、房屋交验,费用结清:水、电、煤气、物业费、有线电视等过户、钥匙交接,签订《物业交接确认书》,支付房屋尾款。
一、二手房买卖流程及费用
(一)看房,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二)查验产权,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国土部门查房档案,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此时买卖双方可以协商、交付定金。
(三)签署合同,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二手房贷款流程
(一)借款人提出贷款书面申请并提供一下资料:
1、买卖双方签订的经过有权部门签定的房屋交易合同;
2、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及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文件;
3、借款人家庭财产证明和收入证明(包括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哪税凭证、银行存单、不动产证明、有价证券等);
4、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5、借款人及共有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的文件。
(二)买卖双方在贷款行开立账户,购房者将首期购房款足额存入贷款行指定的账户。
(三)经贷款行调查、审查和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行签订借款合同和《划款扣款授权书》。
(四)办理房屋过户、保险、公证和抵押登记手续。
(五)移交产权证明。借款人将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和所购房屋的保险单(正本),一并交贷款行抵押。
(六)划付贷款。在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贷款行将贷款划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账户内,再根据《划款扣款授权书》的授权,将贷款一次性从借款人账户划入售房者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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