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馀额:1、购买、建设、改建、修理住房2、离婚、退休3、完全丧失劳动力,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4、出国定居5、偿还住房贷款利息6、租房自住(员工本人和配偶在北京市没有住房,租公共租房和商社,可以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7、生活困难,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发事件,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进城劳动者,与职场解除劳动关系的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11、死亡或死亡的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况。员工符合本方法第四条1、5、6、7、8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公司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手续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以及个人信用报告等材料,然后由其进行审核,审查通过的就可以通知申请人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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