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离婚协议书的领取方式和作用。离婚协议书可以前往当地婚姻登记处领取,也可以由双方协商填写。协议书的作用是就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孩子抚养问题作出约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将离婚协议书留一份在民政局备案。
离婚协议书的领取方式:
1.前往当地婚姻登记处(离婚处)领取离婚协议书。
2、根据双方协商填写内容。
3、离婚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后也可以自己拟定。
协议书的作用:就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孩子抚养问题作出约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将离婚协议书留一份在民政局备案。
怎 么 领 取 离 婚 协 议 书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协议书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因此,要领取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需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并达成一致意见。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如果双方对于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不一致,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若要领取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协议书上签字。如果双方无法协商,或者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议。
离婚协议书的领取方式是前往当地婚姻登记处(离婚处)领取,双方根据协商填写内容填写,离婚协议书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因此,双方应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协议书上签字。如果双方无法协商,或者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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