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出了调解书之后,调解书生效的,义务人在调解书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相应义务,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会对义务人进行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一般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判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强制执行的期限为六个月。如果人民法院在六个月内未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权利人可以向上一级法人民院申请执行。
法院调解书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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