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庭时,如果原告没有到场,且没有经过的批准,可以按照撤诉处理,或者根据需要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一、原告开庭可以不到现场吗?
可不出去法庭。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委托代理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两人以上,前者称为“单独代理”或“一人代理”,后者称为“共同代理”。在共同代理的场合,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各个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以防委托代理人有权随时辞却委托,但应及时通知被代理人即委托人和有关当事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代理人承担。委托代理人应当正当合理地行使代理权,不得滥用代理权损害被代理人利益。委托代理人有权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自主地为意思表示。委托代理人应当亲自完成受托事项,不得擅自转委托,除非在紧急情况下。
当事人可以不出庭,但是要委托亲戚朋友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代理人出庭视为当事人出庭,要向法院提交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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