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教鞭眼受伤女童获赔
时间:2023-06-04 18:26:10 14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本报记者陈宇航通讯员李力报道一企业子弟小学的8岁王姓女孩在学校被体罚时眼睛受伤,她将班主任、学校及该企业告上法庭,昨天,丰台法院判决该企业赔偿2555元。

2005年6月13日,因在课上做小动作,班主任康老师用教鞭打王姓女孩的手,碰伤其左眼,使其左眼至今经常间歇性疼痛,无法正常视物。故要求其班主任、学校及学校所在企业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等52647元,其中,精神损失费5万元。

在法庭审理期间,康老师和学校都表示,康老师没有体罚,事情是班主任康老师在纠正王姓女孩违反课堂纪律时,她仓促拿书的瞬间发生的,原作用力来自王姓女孩。

全文26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精神损失 最新知识
针对挨教鞭眼受伤女童获赔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挨教鞭眼受伤女童获赔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