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肇事逃逸可以查吗?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肇事逃逸可以追查,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二、肇事逃逸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
(四)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五)鉴定意见;
(六)勘验、检查、辨认笔录,现场笔录;
(七)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三、肇事逃逸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要查明哪些事实?
(一)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三)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
(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五)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
(六)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七)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八)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四、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1、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五、肇事逃逸民事赔偿争议怎么处理?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对肇事逃逸行为要尽快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肇事逃逸可以查,也有义务追查。交管部门要查明的事实包括,是否存在肇事逃逸的行为,肇事车辆及肇事驾驶员的详细信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的损害后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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