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12日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亮发言称对残害未成年人、性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案件,该重判的、该判处死刑的决不手软。
确实对于犯这两种罪的犯罪分子应该重罚。因为对于残害未成年人、性侵儿童的,不但会给孩子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而且由于孩子年龄小,心智尚未发育成熟,所以犯罪行为大概率会给孩子造成一生的阴影,甚至是毁了孩子的一生;而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则会毁掉一个甚至是多个家庭,而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谐,所以对这两种犯罪应该重罚。
这两种犯罪行为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判死刑?
就性侵儿童的案件来说,如果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具有以下情形的话,可以适用死刑:
一、奸淫幼女情节恶劣;
二、奸淫幼女多人;
三、在公共场所实施犯罪行为;
四、二人以上轮奸;
五、犯罪行为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就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来说,如果犯罪分子的行为具有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奸淫被拐卖的妇女;是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等恶劣情形的,将可以适用死刑。
对于性侵儿童的案件,是如何量刑的?
现在来说,对于性侵儿童的犯罪嫌疑人,起码是要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而且在具体量刑的时候是要在上述范围内从重处罚的;如果存在轮奸、强奸情节恶劣等加重处罚情形的,则对于嫌疑人应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现行法律来说,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该如何处罚呢?
根据现行《刑法》规定,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说行为人还存在拐卖妇女、儿童多人等恶劣犯罪情形的,则应当对其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不仅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中该重判、该判处死刑的,不能手软;而且对于尚未达到适用死刑标准的犯罪行为,也应该加重量刑标准。因为拐卖人口这种行为毁掉的不仅是受害人本人,还包括其家庭,而且这种犯罪行为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会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所以对于这种犯罪行为应该严惩,才能达到减少犯罪率的目的。
残害未成年人、性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上述犯罪行为,不但会给受害人本身及其家庭带来伤害,而且对于社会也会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因为这些犯罪行为会让其他公民也变动惶恐不安,生怕自己就成为下一个受害者,这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谐,而且这些犯罪行为严重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和公序良俗,挑战了社会伦理底线,应当重判。只有重判才能警示蠢蠢欲动的嫌疑人,才能减少上述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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