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债务另一方不承担。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一、哪些财产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下列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欠债务;
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欠的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家庭析产所分得的债务;
5、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生活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等所欠债务。
二、离婚后的信用卡欠款怎么办
离婚后信用卡欠款如何处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该信用卡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上离婚后还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果该信用卡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原则上仍由欠债一方自行承担还款责任。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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