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1994年前同居,但未领取结婚证的,属于事实婚姻,在离婚之前要先去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有关孩子的处理跟婚姻关系处理是一样的。1994年之后同居但是没有领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不用办理离婚手续的,涉及到孩子的话,协商解决。
登记需要离婚证吗?
登记是否需要离婚证要视情况而定。对二婚当事人,登记需提供离婚证明、离婚证明或法院离婚判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本人没有配偶,也没有与对方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询问有关情况。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登记,发给结婚证;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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