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方式填写注意事项
时间:2023-07-01 20:04:52 22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这样填写:1、股东是以货币出资的,直接写明出资金额;2、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对实物作出估价,然后写明估价的金额;3、股东以只是产权出资的,应当写明是哪一种知识产权,然后写明作价多少;5、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写明土地使用权的情况;6、其他的出资方式也应当如实填写,比如出资方式是怎样的,以及估价的金额或者可以得到多少股权。

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是什么

一、公司股东出资方式如下:

(1)货币出资,没有金额限制;

(2)实物出资,包括房屋、车辆、设备、原材料等;

(3)知识产权出资;

(4)土地使用权出资,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

(5)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与实缴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与实缴的区别如下:

1、缴纳时限不同,实缴注册资本在公司法中原规定是公司股东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认缴注册资本在公司法中的规定是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缴足即可;

2、缴纳方式不同,实缴注册资本的审验方式是银行的验资账户上必须存有对应数目的资金。认缴注册资本可以在企业登记时缴纳,也可以根据股东的实际情况分段缴纳至对应账户;

3、反应的内容不同,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

4、包含范围不同,注册资金属于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属于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5、变更方式不同,注册资金随时因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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