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的继承权的确定,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中的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怎样确定养子女的继承权
确立养子女继承权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养子女对生父母的遗产没有继承权。
2、解除了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不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3、尚未正式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仍然享有继承权。
4、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条件基本相同时,继承份额相同。
5、确认养子女继承权的前提是看他们同被继承人是否依法确立了收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全文52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