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冻结法人银行账户。如果法院冻结银行账户在起诉前或者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出复议,如果是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提出异议。二者上程序有一定的差别。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法院强制执行措施会冻结名下所有的卡吗
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会冻结不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范围内的财产。如冻结的银行账户能够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的,剩余的账户就不会被冻结,如被执行人的账户余额不足的,法院可能会冻结所有可以用来履行执行通知或法院判决的账户。
冻结财产是冻结个人名下所有财产。法院冻结财产包括:
1、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2、被执行人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3、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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