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三种相关情形:
一、离婚时没处理的共同财产,在离婚后仍然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
二、离婚后,发现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可以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因此,离婚时没分割的共同财产,离婚后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主张分割。
一、离婚协议书下来后能再起诉吗
协议离婚后可以再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有关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时效
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时限是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形的,受害方可以从发现之日起三年内,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登记离婚,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正式解除。双方应该就达成一致意见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提起诉讼。特别注意的是,一年的起算点应当是从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男女实际领取离婚证的次日起算。超过一年,法院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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