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证续签都要什么材料
1、住证续签的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原件,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
(3)、相关的居住证明。
2、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二、居住证都有什么作用
1、达到该城市居住证的有效年限的异地人口,子女可以申请在该城市的学校读书,只需家长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当地住所的教育局部门进行登记,然后就可以报名参加高考或中考。
2、有居住证的配偶或子女可以按固定居民的政策进行缴纳住房公积金,在购买房子或租房的时候可以一次性或按月支取公积金。
3、如果在该城市发生了意外事故,涉及到赔偿问题的话,有些城市会根据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来进行赔偿,而且赔偿的金额差别比较大,对于异地人口有居住证且满一年的话就可以按照当地城市人多口的标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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