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传唤的程序是这么规定的:
1、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人民警察证,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
2、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传唤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传唤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3、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在讯问笔录中应当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方式,并由犯罪嫌疑人注明到案时间和传唤结束时间。
4、对自动投案或者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
一、公安传唤不到场的,会有什么后果
公安传唤不到场的,会对行为人进行强制拘传。
公安传唤,分为治安传唤和刑事传唤,当事人应当接受传唤,及时到公安机关进行讯问,配合调查。如果不去,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可以依法实施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传唤时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使用传唤证传唤的,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二、没有立案可以传唤吗
未立案的,可以使用传唤。《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公安机关对于在犯罪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口头传唤,这种情况下,案件还是未立案的,但是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口头传唤,控制犯罪嫌疑人。
全文98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