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人的特点是什么
公司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
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典》第57条的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二、公司法人年龄16周岁满可以担任吗
开办公司,对法人的年龄没有上限规定。
根据规定,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应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一般为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而民事行为能力是与年龄上限是没有必然联系的,不管年龄多大,只要能正确地表达自己的意志、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就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就可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注:中国《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十七条【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标准】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如果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进行民事活动16岁以上也可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三、一个公司法人能集资吗
公司法人代表公司的利益,在实践中,公司法人可以进行融资。按照融资主体不同,项目的融资方式可分为既有法人融资和新设法人融资两种融资方式。
(一)既有法人融资方式既有法人融资方式是以既有法人为融资主体的融资方式。采用既有法人融资方式的建设项目,既可以是技术改造、改建、扩建项目,也可以是非独立法人的新建项目。既有法人融资方式的基本特点是:
1、由既有法人发起项目、组织融资活动并承担融资责任和风险;
2、建设项目所需的资金,来源于既有法人内部融资、新增资本金和新增债务资金;
3、新增债务资金依靠既有法人整体(包括拟建项目)的盈利能力来偿还;
4、以既有法人整体的资产和信用承担债务担保。
(二)新设法人融资方式新设法人融资方式是以新组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为融资主体的融资方式。采用新设法人融资方式的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大多是企业法人。社会公益性项目和某些基础设施项目也可能组建新的事业法人实施。采用新设法人融资方式的建设项目,一般是新建项目,但也可以是将既有法人的一部分资产剥离出去后重新组建新的项目法人的改扩建项目。新设法人融资方式的基本特点是:
1、由项目发起人(企业或政府)发起组建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由新组建的项目公司承担融资责任和风险;
2、建设项目所需资金的来源,包括项目公司股东投入的资本金和项目公司承担的债务资金;
3、依靠项目自身的盈利能力来偿还债务;
4、一般以项目投资形成的资产、未来收益或权益作为融资担保的基础。采用新设法人融资方式,项目发起人与新组建的项目公司分属不同的实体,项目的债务风险由新组建的项目公司承担。项目能否还贷,取决于项目自身的盈利能力,因此必须认真分析项目自身的现金流量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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