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伟是黑龙江大庆市某中学代课老师兼班主任,他在上大学期间曾喜欢过很多女孩,但都遭到女孩们的拒绝。屡屡受挫他,慢慢地开始失去了对异性的感觉,竟喜欢上了男性,并在大学期间和一个男性网友发生过关系。毕业后他被应聘到大庆市某中学当起了代课老师,由于工作出众他很快被学校任命为某班的班主任。当上班主任以后,他对自班男生格外好,而且他心里经常有同男学生发生关系的冲动想法。随后,他付诸了行动。
2009年10月至2010年8月间,李小伟先后以补课的名义,在其宿舍、教室、厕所等地对住宿的学生杨某(13周岁)先后十五次进行猥亵。当时,杨某担心如不顺从老师,怕老师生气而影响到自己的成绩,便顺从了李小伟的要求。可是,杨某每次回到家后都闷闷不乐,还总和父母提转班的要求,但并不说明要转班的原因。而李小伟在得知杨某想转班后,始终没有同意,无奈的杨某,最终向父母说明了实情。随后,杨某的父母向警方报了案。
原来,李小伟为了进一步满足自己的欲望,开始寻找新的猎物,并以帮助批改试卷或辅导功课为由,在宿舍、办公室、教室、卫生间、洗浴中心等地方采取同样方法对另一名15岁的男学生霍某进行数次侵犯。随后,又对13岁的邵某进行了三次的猥亵。
4月1日,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小伟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多次对数名未成年人进行猥亵,对他们身心健康造成危害,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亦应从重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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