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会在什么情形下无效
遗嘱会在如下情形下无效:
1.遗嘱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
2.遗嘱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遗嘱继承诉讼时效为多久
遗嘱继承诉讼时效为三年。且该期限的起算时间为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立遗嘱怎么写
立遗嘱应按如下写: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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