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小轿车驾驶执照,开中型客车。途中轮胎爆裂,撞向路人,致两人死亡。今日上午,记者从重庆市巫山县法院获悉,司机陈某某因违法驾驶,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09年11月24日17时许,陈某某驾驶粤B牌照的中型普通客车,从巫山县庙宇镇出发驶往广东,随车搭乘10人。车行途中,右前轮车胎突然爆裂,陈某某操作不当,车便驶出路面,撞向刘开明家。
正路过刘开明家门口的代xx、戴xx,被当场撞死,另有三人被撞伤,一名乘客受伤,刘开明的房屋受损严重。经当地交警大队认定,陈某某持有的驾照并不能驾驶中型客车,应负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认为,陈某某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来源:华龙网
全文3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