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割申请是指商标申请人,可以请求对其商标申请进行分割。原申请的申请日应当继续适用于分割后的每个申请。申请人不可撤回其提出的分割请求。当指定商品或指定服务是两个以上时,可以按每个指定商品或指定服务进行商标权的分割。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声明,该商标注册在此声明中所指的商品或服务上,应当作为分割注册予以维持。原来注册的在先权,应当继续适用于已分割注册的每一部分。
商标分割申请有一定限制条件
1、时间限制:需要商标分割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提出分割申请。
2、分割申请的适用范围:每件注册申请只限分割一次,且仅适用于商标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予以驳回程序中,其他程序均不予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全文3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