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以来,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大部分人民已经摆脱了贫困进入了小康。但是仍然有一部分人群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无法摆脱贫困。所以国家也推出了一些福利性的救助制度来帮助困难家庭解决各种问题,比如住房。那我在宁德地区困难家庭住房救助受理条件有哪些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宁德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受理条件有哪些
符合《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十六条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二、宁德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办理流程有哪些
1、受理:由窗口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不予办理,由工作人员说明理由。材料符合要求,发《受理通知书》;2、审查:经办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根据项目需要开展现场踏勘、组织专家评审、验收或听证等工作,并提出具体拟办意见;3、决定:审批人员根据拟办意见,对申请事项作出许可与否的决定,准予许可的,由窗口工作人员为申请人发行政许可批复(证照);若不予许可,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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