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针对自书遗嘱中的规定,自书遗嘱生效所需要的要件为:1、是由被继承人自书完成的遗嘱;2、被继承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被继承人自书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均为自己的财产;4、在形式上,被继承人书写自书遗嘱过后需要在遗嘱的每一页纸上签名,证明真实性。
民法典规定自书遗嘱的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自书遗嘱的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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