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违章停车损失了十几万元,这种闻所未闻的事却真的发生了,俞某尝到了违章停车的苦果。日前,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违章停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法院判决俞某向受害人陈某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41216元。
2009年11月1日23时,俞某像往常跑完长途一样,将货车停在自家楼下的路边,可仅仅一顿饭的工夫,一场灾难就不期而遇。陈某喝了一点酒,酒后便开着摩托车回家,行驶至民富园南门西侧时,由于车速过快,与停放在路边的俞某的大型货车相撞,致陈某受伤,陈某的伤情经鉴定机关鉴定,分别构成四级、十级、十级、十级伤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因醉酒驾车、疏于观察路面情况、临危采取措施不当,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俞某未按规定停车,妨碍了其他车辆通行,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应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因此,俞某对陈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陈某医药费、残疾赔偿金合计58000元。俞某赔偿陈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141216元。双方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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