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平时是个干粉刷的小工,一次给老板干活时不慎摔伤了腿,导致腿部骨折。虽然老板支付了前期的住院费用,可是在后续治疗费上双方发生了分歧。昨日,孙某的家人致电媒体求助。
去年11月,包工头吴某承揽了我市某小区的外墙粉刷工程。因为时间紧迫,当时干活的人手相对较少,于是他想起了之前跟自己干过几天的小工孙某。吴某给孙某打去电话,想让他来帮自己干两天活儿。孙某之前跟吴某干过,正巧自己当时手头没有活儿,于是一口答应了。接下来,他们之间只是口头约定了一下每天的工钱,然后就开工了,并没有其他书面手续。
在干活的第一天,孙某在施工时必须要踩在条凳上,条凳距离地面有1米多,孙某要在上面进行施工。不知什么原因,当孙某在刷墙时,不小心踩翻了条凳,孙某当即倒在地上不能动了。当送到医院急救时,孙某才知道腿骨折了。吴某知道孙某在施工时受伤后,赶到医院支付了住院费并安排亲戚轮流看护孙某。
但是孙某的家人认为,当初孙某是给吴某干活的,吴某有义务保证孙某的安全,虽然吴某支付了先期的医疗费用,可是当他们提出孙某还有将来后续的治疗费时,吴某立刻拒绝了。孙某家人想咨询律师,孙某和吴某之间虽然没有签订劳务合同,那算不算雇佣关系?如果想向对方索要赔偿,还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呢?
全文51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