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收购罪的构成条件详解
时间:2023-07-02 21:21:03 49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非法收购、运输、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产品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销售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

构成要件包括:

(一)对象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三)主要部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民众在日常生活当中发现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以后是可以到公安机关举报的,任何人,无论以任何形式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都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非法出售和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也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刑事责任年龄 最新知识
针对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收购罪的构成条件详解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收购罪的构成条件详解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