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钱包不归还,可能涉嫌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捡到东西不还构成什么行为,是犯罪吗
1、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有返还的义务,如果不当得利人拒不返还不当得利,且数额较大时有可能构成侵占罪。如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2、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由此可见,按照我国民法规定,人们捡到他人遗失物,应当算做不当得利,应当返回给权利人。找不到失主的,也要上交到有关部门。如果人们捡到遗失物拒不归还,则要承担法律责任,金额较大的话,会触犯刑法中的侵占罪,当事人会面临拘役甚至有期徒刑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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