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关市就业局
服务对象个人
收费情况不收费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571-87915176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915176
受理窗口地址岗位所在行政村(社区)人力社保室
受理时间安排即时
设定依据
1、《就业促进法2、《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3、《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社[2008]269号)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59号)5、《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市委[2009]10号)6、《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区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管理办法(杭劳社就[2009]215号)7、《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劳社就[2009]291号、杭财社[2009]988号)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就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杭政办函[2013]8号)
受理条件
一、综合补贴
1、社区保安、保绿、保洁、助老助残、就业援助员、卫生协理员、物业维修员、社区居民活动室服务员、小额担保贷款协管员、助残服务员等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安排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上岗;
2、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社区与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上岗人员签订《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上岗协议;
3、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按规定为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服务人员统一代缴社会保险费。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补贴
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服务人员经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为工伤致残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
服务指南
申请材料:
一、综合补贴
1、《杭州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申请表;
2、《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上岗协议;
3、《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补贴申领名册;
4、《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增减名册。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补贴
1、《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补贴申领名册;
2、杭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杭州市职工因工致残程度鉴定表。
办理程序
街道受理——区审核——市决定——街道反馈——市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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