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流动人口自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满6个月
2.流动人口登记未满6个月,但是符合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3.有合法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居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的,以具体的劳动合同期限为准;
4.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未来可以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具体指具有房产证、购房合同(协议)、租房合同(协议)的具体时间(期限)为准;
5.连续就读,是指在居住地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居住地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6.符合申领居住证条件的我市高校学生如需要报名驾校考试,凭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证明,由派出所登记信息后直接出具居住证明,无需申请居住证。
注:居住在单位或者学校集体宿舍的流动人口,可以由单位或者学校申领居住证。
二、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流动人口租房合同(租赁协议)。租住房屋情况的必填此项。
3.流动人口购房合同(购房协议)。购买房屋情况的必填此项。
4.流动人口学校住宿证明。学校住宿的必填此项。
5.流动人口单位住宿证明。单位住宿的必填此项。
6.流动人口其他居住证明。其他住宿情况的必填此项。
三、办理流程
1.申报登记
(1)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2)网络自主申报:自行通过微信、PC、APP等,登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
2.申领居住证:
现场申请:
(1)、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现场提交办理材料、申领居住证
(2)派出所前台民警审核合格后录入信息,审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员当面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
网上申请:
(1)申请人登录易户网,选择核发居住证
(2)选择核发居住证的派出所
(3)上传办理材料、申领居住证
3、领取居住证,申领时可选择自行到派出所领取或邮寄方式派送。
全文7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